个人身份证明
1.护照
护照有效期在离开丹麦后仍有六个月。
持换发护照者,需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。
2.照片
最近3个月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光面近照3张,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。
3.户口本
申请者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。
4.身份证
身份证复印件。
5.结婚证
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资产证明
1.银行工资卡或者银行卡对账单
最近6个月工资卡或者银行卡对账单原件,余额不低于3万元。
2.房产证明 (选择提供,提供对签证有说服力)
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。
3.车产证明 (选择提供,提供对签证有说服力)
如有车,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者行驶证复印件。
工作证明
1.营业执照
如是企业单位,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A4纸复印件,有年检记录,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。
2.组织机构代码证
如是事业单位,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的A4纸复印件,有年检记录,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。
3.在职证明
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红章。
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申请人单位名称、地址电话、及传真,申请人入职时间、职务及收入,申请人旅行具体时间,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,并需要注明为申请人保留职位并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。
4.其他
名片2张或工作证。
注:如是退休人员,
1.退休工资卡或养老金对账单
最近6个月退休工资卡对账单或者养老金复印件。余额3万以上。
2.提供退休证原件
3.其余资产材料同资产证明
如申请人是未成年人
1.由学校开具的正式在读证明。
2.由公证处公证+外事办认证的出生证明。
对于未成年人单独出行或与父母其中一方出行,提供由公证处公证+外事办认证的父母授权同意出国许可证明。
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。
邀请方需要材料
1.邀请函原件
由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原件。注明此次访问的动机以及申请的逗留时间。
2.住宿证明
a.接待证明,丹麦籍邀请方需要提供丹麦身份证复印件;
b.非丹麦籍邀请方需提供长期居留证复印件;护照首页、签证页复印件。
c.如果申请人赴丹麦的费用由邀请方承担,提供邀请方的收入证明;如有,提供银行存款证明,注明其作为申请人在丹麦期间的经济支持。
补充材料
1.探亲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
公证及省级外办认证(户口,出生证明,结婚证)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。
2.访友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
朋友之间的信件、合影照片。
其他材料:
1.酒店预订单(如有真实订单请提供,如果没有我公司可以代做但需要提供国际信用卡visa卡或者master卡正反面复印件)
2.机票预订单(请提供与行程相符的机票预订单,如果没有我公司可以代做)
3.申根保险原件
a.承保区域:如申请短期签证,请购买适用于 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。
b.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,保额不低于30,000欧元(约合30万人民币)。
c.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。
d.如果没有保险我司可为代买,保险费另付
4.委托书
a.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、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,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,不得有任何涂改。
b.委托书需单独开具,不可共用。
c.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: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。注意: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。
5.签证申请表(最后一页打出来签字)
申请表需申请者本人签字。对于未成年申请者,申请表格需要父母双方签字,18岁以上的未成 年申请者(包括18岁)也可由申请者本人签字。
6.签证申请草表
所有信息都如实填写,父母已故的也需要填写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