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发前请仔细阅读下列提示说明:
1、占座儿童(2周岁以上)报价仅含车位、餐费、导服,我社规定可以不占位儿童的标准为80cm以下怀抱婴儿,80cm及2周岁以上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,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《新交通法规》的有关规定为了车上其他游客的生命安全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。1.4米以下及按照儿童报名游客在本次旅游中不含任何门票,如产生门票,根据实际身高现补挂牌价格(非上述“旅游费用”中成人与儿童的差价)。请游客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儿童、自身安全及财物安全。
2、根据实际情况,本次旅游过程中,如发生不可抗力,如出现危及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特殊状况,如遭遇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,旅行社均可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中约定的行程安排,但导游应当及时向旅游者作出说明;确因客观情况无法作出说明的,可在事后说明。如有超出费用(如住、食及交通费、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)我社有权追加收取。非我社原因(县级以上旅游主管单位做出该地区不适合旅游的决定,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,我社有权取消发团,并退还所付金额,合同终止。若需要改期或拼团,则另行安排。行程中注明的时间为行车或游览的预估时间,非精确时间。
3、应旅游局要求,请客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方可入住宾馆,我社线路的住宿标准均为标准间,常规设施齐备,但无星级。住宿如出现单男单女,客人可以选择补房差、拼房或加床。请客人出团时随身配戴手机,出团前一晚保证手机开机,以便我社及时联系客人通知有关事宜;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通知不到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社概不负责。
4、按儿童价格报名仅含往返车位、导服及儿童半价餐,其余产生费用自理;如游客希望在儿童价格基础上另外加其他旅游服务项目,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销售人员。青岛海上观光遇天气因素无法成行则改为游览小青岛景区,环线长岛线如果突遇台风无法登陆长岛,则取消长岛行程,一晚安排住宿威海,并赠送威海刘公岛风景区!
5、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,持有老年证、军官证、导游证等证件当场现退门票。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,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情况时,除景点协议门票价外,其余费用无法退还,敬请谅解;临时提出增加或变更综合旅游报价项目,须获全团客人的签字认可,并有可能被要求支付团散差价。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,在未于同旅行社协商的情况下,擅自离团,将视为本旅游合同(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)的自动终止,未产生的旅游项目,除景点协议门票价外,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。
6、旅游结束前请游客客观、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《意见反馈表》,对在意见单上没有填写相关内容而事后提出投诉的,原则上我社将不予受理,敬请游客谅解。
7、为保证本次旅游能够顺利成行,我们将在多个地点接送旅游者,务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上车,迟到15分钟且联系不上者,视为自动弃团或离团,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。请游客在出发和行程途中准时上车,对号入座。如因堵车、路况、车辆、天气、政治等原因造成旅游车误点时,请您耐心等候。根据人数定车型;如本线路加发2号车等以上班次,所用车辆保证每人1个正座,不承诺与一号车保持同一车型。
8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。凡遇团队集合期间需长时间等候的情况,出于节省燃油,旅游车会熄火不提供空调服务,望游客理解。
9、旅游者如在出团前24小时内退团,旅行社只退还未产生的单项费用,车费、火车票、飞机票等相关费用不退;旅游者如在出发前一天中午12点之后到出发当天取消,产生车损费用338元/人;旅行社如在出团前2小时内非不可抗拒原因(自然灾害、台风、罢工、游行、交通、政治、军事等)取消旅游计划,应全额退还旅游者所缴纳的旅游费用,并补偿旅游者所缴纳旅游费用的10%作为违约金。
10、本行程单为旅游合同附件,已签订旅游合同者即视同已认可上述各项说明。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纠纷,旅游者和导游原则上应在现场协商解决;现场无法解决的,旅游结束后由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解决。如分歧较大,可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(联系方式另附)行政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如系旅游者原因,导致纠纷升级或损失扩大化的,由旅游者承担相应费用。